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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房屋买卖时,签约或过户时常见的是卖家根本无法到场,或者在某个环节不能到场的特殊情况。但是这样的情况并不代表着交易流程无法进行,卖方可以通过“委托”“公证”等方式来让第三方代替自己到场来行使权力及义务,以完房屋交易。那么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网友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资料图】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刘威律师解答:
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
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单身证明;
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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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刘威律师补充:
房产公证: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关键提示: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