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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美法系国家,证人通常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经过宣誓或庄严的声明对案件有关事实口头作证的人。证人有两类:一类是非专家证人,他们是就其亲身体验感知的事实陈述作证的人;另一类是专家证人,他们是基于专门知识对争点事实作出判断而提出意见的人。那么,刑事诉讼中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吗,证人不出庭的有什么后果?
网友咨询:刑事案件中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吗?证人不出庭的有什么后果?
江苏久信律师事务所余海律师解答: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刑事案件证人可以不出庭。控辩审三方都认为没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可以不出庭,经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的证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出庭,刑事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拒绝包括法院要求的出庭请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证人因身患严重疾病、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在庭审期间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但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听取其证言。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对符合条件的证人,经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可以强制其出庭。
余海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证人的义务
1、按照出庭的义务。
2、如实作证并回答质询的义务,如实作证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是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其二是不得隐匿事实。
3、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
证人证言是证人对自己所感知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证人始终是案件的第三者,证人证言永远不等同于当事人的承认。因此,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有限的,而且这有限的效力也要经过法官的认证,达到内心确信,才能成立,证人在作证时,其证言往往包含一些假性事实,即一些猜测,推断或评价性的东西。法官在判断证人证言时,要将证人证言中的假性事实予以抛弃,保证案件的客观情况,才能予以慎重定案。
我们发现刑事案件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与民事案件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其实二者时间还是有一些不同之处。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证人本身是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那么也是不能作为证人。而一般证人出庭作证是属于原则,但不出庭则是例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