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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业主起诉开发商要求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案件比较多见,开发商起诉业主要求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案件比较少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
业主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构成违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宝淇律师解答:
业主在合理时间内办理房屋产权证系其合同义务,如果不及时办理,可能被开发商起诉,最终还将承担违约责任;不及时办理产权登记,业主已经购买房屋也可能因开发商债务纠纷导致被司法机关查封,即便通过执行异议等法律程序解封,也必然产生额外成本;不及时办理产权证,业主购买的房屋产权不清晰,可能诱发不必要的纠纷,如“一房多卖”导致的房屋确权、利害关系人之间分割房屋等纠纷。
业主及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相关部门才能准确掌握房屋权属真实信息,既有利于相关利害关系人查询房屋权属的真实信息,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也便于相关部门根据客观信息的变化,进行必要、有效的管理和调控,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宝淇律师解析:
业主在购买期房时,通常会进行按揭贷款,银行放贷时房屋尚未办理正式的产权登记,同样无法办理抵押权登记,增加了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因此,银行通常要求开发商在房屋未办理抵押权证之前,作为保证人为业主的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如果业主在办理抵押权证之前逾期还贷,银行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诉讼过程中,开发商名下的银行账户等财产可能会被查封冻结,不仅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资金流转,也给企业运营带来负面影响。一旦败诉,开发商名下财产可能面临直接被扣划的风险,虽然事后可以再向业主追偿,但经过诉讼、执行等一系列必要程序后,时间、经济上的成本不可小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王宝淇律师简介
王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双硕士学位。王律师精通法律、熟悉业务、了解财税且具有市场意识,曾处理大量房地产法律事务,担任多个政府部上市公司、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极其丰富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