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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到法院还需要多久开没有明确规定,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刑事案到法院后,一般需要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开庭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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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能撤案的,对于以下案件应当进行撤销: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事案件不一定会有案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它属于终身记录。其他具体情况如下:
1.只有犯罪嫌疑人在被人民法院判了刑的情况之下,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判刑,那就不会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