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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的婚姻说明是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撤销掉这段婚姻,有些人结婚是被迫或其他外力因素导致,自己并不想要有这份婚姻,于是就想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么,可撤销的婚姻所适用的诉讼程序是什么?针对相关问题找法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可撤销的婚姻所适用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一种是行政程序。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另一种是诉讼程序。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一方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撤销婚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