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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退役军人专线。
2.携带退役军人相关身份证明,前往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设在省、市、县、乡、村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窗口、咨询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前往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法律援助站。。
4.前往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基层司法服务所。
5.前往当地人民法院的法律援助窗口。
退役士兵可以通过以上方法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律师说一句: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3.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退役军人需提交身份证、转业证(退伍证)原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法律援助窗口,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按要求审核后决定是否受理,如不属于法律援助事项的不予受理;若受理后,将协调司法部门研究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