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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要式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对应就是要式合同。不管是哪一种合同都需要有一定的成立条件,这样合同才能合法有效。那么,对于非要式合同来说想要成立需要有哪些条件呢?这点大家要了解清楚。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成立条件
1、如果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要求,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相关知识:要式合同的成立要件
第一,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第二,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
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合同中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等等。合同中约定有多个主要义务时,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定金的交付也应当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效力。附随义务的履行,或者合同履行准备工作的完成,则不得认为能够证明合同成立。
第三,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
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但这里应当注意,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如果接受人误以为是赠与而接受,而对方则是履行其买卖合同义务而交付的,则不能认为是接受履行。
因此,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非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都清楚了吧,这是在合同中比较重要的常识。并且关于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本文也有相应的介绍,这点大家同样不能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