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合同不可抗力能否全部免责,要看情况。
(相关资料图)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并不当然都是全部免除违约责任,而应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给债务人造成的困难程度来分别处理。
如果不可抗力已使合同债务人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只造成合同债务人的履行部分不能,则应变更合同关系,免除违约方的部分违约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仅造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暂时困难,则可要求债务人迟延履行,但免除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二、找法网提醒您,合同中不可抗拒的因素包含:
1.自然因素,例如,台风、洪水、冰雹,暴雨等;
2.政治因素,例如,政府征收、战争等;
3.社会因素,例如,罢工、骚乱、抗疫、游行示威等;
4.合同中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
三、在合同中,通常可以约定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即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违约的一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一般应规定的内容有:
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出具的证明文件及证明机构。
3.不可抗力事件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