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资料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第五条,《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
第六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八条,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法律快车提醒,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条件有以下
1.挪用公款罪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4.挪用公款罪还需要国家工作人员明知是公款而使用,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
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