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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资料图片)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法律快车提醒您,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准备自己进行继承公证的公证证明书原件和自己的户口本,遗产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声明书等过户材料。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的手续是:首先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之后到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至交易中心换领新的产证,即可完成房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