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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这是股东应得的,那么股东取得的分红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
股东分红是否需缴纳个税?
山西隆诚律师事务所秦符森律师解答:
要缴纳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外籍个人从外企分红不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规定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山西隆诚律师事务所秦符森律师解析:
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
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分红,如何分红,还要经公司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即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
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
如果公司大股东不愿分红,利用表决权故意阻挠,导致股东会无法通过分红的决议,小股东还可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实施司法救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秦符森律师简介
秦符森律师,太原市人,毕业于山西大学,责任心强,办案严谨扎实,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和技能,多次参与山西电视台、太原电视台的案件评论,办案过程中,重事实、重证据,十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较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勤勉务实,为人正直,作为老律师追求社会的公平、公正。不说大话、诚实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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