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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首付后,要是贷款没办下来的解决办法如下:
1.支付了首付,签订了贷款合同,如果是贷款额度不足,一般则要现金补足的;
2.如果是贷款已经通过了审批,房款只是暂时放不下来,那么即使房主再着急,也只有耐心等待放款,不能“一房二卖”,将房子再卖给他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如果贷款没有通过银行审批,可以通过向亲朋好友借款或者抵押贷款等方式筹齐房款付给房主。但如果无力凑齐房款,就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
4.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违约情况要看自己与房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的有关约定。通常来说,假如银行贷款不是由于买方个人原因而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自己可以和房主协商解除合同,由房主返还自己已付的首付款。
5.如果房主认为自己有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必须以《购房合同》的相关约定为依据,否则自己将有权拒绝支付违约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房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贷款申请人的收入证明、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已婚贷款,还需要结婚证原件、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3.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在银行有存款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
4.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
5.贷款申请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或撤销担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