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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在买卖合同中,付款期限届满,买方未支付价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各方认识不一,存在一定的争议。为明确民法典关于逾期付款利息的规定,本文将对此进行梳理和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为:自合同债务人应当付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按照年利率六个月的标准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的逾期付款利息的最低标准。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的逾期付款利息的利率,但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1. 当事人对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有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
2.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决定。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民法典关于逾期付款利息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逾期付款利息的规定,明确了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最低标准和利率,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的争议提供了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合理约定逾期付款利息,并尽量避免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