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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发布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泸县成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14个示范县(市、区)之一。
近年来,泸县以争创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标准迈进,切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泸县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先手棋”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突破口,倾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创新实施“一章审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积极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市场管理智慧化、联合监管常态化、监管效能靶向化;精准助企纾困,设置“惠企政策服务”专窗,落实专人负责惠企政策咨询引导,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等“政策敲门”“专员对接”服务,落实减费降税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快享”,为企业减缓退税费超11亿元。
创建“2+N”联审、“三方会审”机制,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得到严格落实,全面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法治化;率先建立“县委重大决策三方会审机制”,决策程序从“N+l”转变为“N+ 3+1”,推动县委决策向覆盖范围更全面、审核流程更严格、民主决策更合法迈进。
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重点,聚集综合执法改革、行政执法监督、重点领域治理、执法方式创新,一体推动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提升;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行政机关,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约谈等形式责令整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责任追究,健全落实行政复议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落到实处。加强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督促被申请人行行政复议决定,连续3年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100%。
(马琴 胡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