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关于征用集体土地需要下列手续: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资料图)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二、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款如下分配:
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
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找法网提醒,对集体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有: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大多数村民真正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根据村民对集体所尽义务享有分配利益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