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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检察院能动履职,多举措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聚焦民生经济,严惩违法犯罪
该院聚焦涉酒类、衣服、床垫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占比 66%,如肖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刘某某等人在拼多多网络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假冒阿迪达斯)等,这些犯罪在行为侵犯消费权益的同时,还给群众的日常饮食、生活带来了安全风险,破坏了正常市场经济秩序。芦溪县院通过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助力民生经济发展。
二、聚焦新兴业态,提升检察职能
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兴网络领域内的涉知识产权犯罪也呈多发趋势。该院聚焦知识产权刑事司法领域的新类型案件,注重提升检察职能,主动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自行补充侦查等工作,夯实证据基础,确保新类型案件的精准指控。如办理的平某侵犯著作权案,平某利用其开设的拼多多网店在网络上销售侵权电子书籍,属于知识产权领域新类型犯罪案件,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注重做好引导侦查取证,特别是针对电子数据等容易灭失的关键证据引导侦查机关通过技侦手段有效提取百度网盘中侵权电子书籍等方式对证据进行了固定梳理,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下。
三、聚焦普法宣传,提高防范能力
该院通过线上线下“双线”宣传的方式加大对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侵权假冒的危害,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积极性,提高人民群众防范能力,营造全社会打击侵权假冒的浓厚氛围。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联合芦溪县人民法院、芦溪县公安局、芦溪县教育局、芦溪县农村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在芦溪县市民之家广场上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进一步增进了群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群众尊重和保护版权、自觉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宣传知识产权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