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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被告缺席可以缺席判决。判决完之后,需要由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判决法律文书签收时即生效。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找法网提醒您,有以下情形的,应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
1.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或者对子女由谁直接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
3.双方同意离婚,且对夫妻、子女由谁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但在协议办理完毕前一方反悔,另一方坚持离婚的,又无法重新达成协议的;
4.双方同意离婚,且对夫妻财产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但双方协议后自愿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
三、离婚诉讼办理流程如下:
1.起诉,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带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2.调解,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3.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4.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5.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