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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副镇长对辖区内某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监管不力,导致5578平方米耕地被非法占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某村党总支书记在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中虚造工程量套取资金,用于解决非正常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苏省靖江市纪委监委定期通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醒全市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举措。
今年以来,靖江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找准找实群众身边的难点、痛点、堵点,围绕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5个方面重点,充分发挥专责机关作用,强化监督执纪,以严的基调、硬的措施,严肃惩治啃食群众获得感的腐败行为,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该市纪委监委立足构建大监督格局,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深化推进专项治理贯通协同实施办法,与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信息报送、线索移送、重点问题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组建专项督查组,延伸监督“探头”,到村居一线、到群众身边,围绕惠农惠民资金发放、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干部服务与作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摸排阻碍乡村振兴的“拦路虎”。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优化监督方式,推进“三资”监管平台小微权力创新监督,与职能部门积极会商监管点位,将村级用工、村务卡、资产资源、小型工程等问题多发的环节和领域纳入监管重点,通过“数据建模”+“线上比对”+“线下核实”构建多元监督格局,有效堵塞监督盲点。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围绕加强镇村日常监督,出台《强基层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明确5个方面25条监督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
有的村干部对应收款清收工作畏难发愁、怕得罪人,有的村组欠款原因不明、主体不清,有的村历史遗留问题多、长期挂账款项多……2022年,该市纪委监委在专项督查中发现,村集体应收未收款共有1096笔,金额1.03亿元,涉及164个村居。立足“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开展村集体应收未收款“清欠”行动,严肃查纠违规出租出借村集体资产、在追缴欠款中履职不力等问题,共立案查处32人,追回、核销、调账、转为对外投资6800余万元。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整治的有力手段,充分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围绕公有房产、公建物业、公办食堂等公共服务保障领域,紧盯灵活就业、高素质农民培训、困境儿童等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惩治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58起83人。
为扎实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扎实做好专项整治的“后半篇文章”,印发典型案例通报,制定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为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立规矩、划红线,切实净化基层政治生态。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向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人社等部门制发监察建议书5份,推动完善耕地保护、村集体应收款项管理、村集体领办经营性公司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32项,从源头上破解制约乡村振兴的深层次矛盾。同时,进一步为基层减负松绑,为敢闯敢干的干部担当兜底,出台《保护激励“干部敢为”十条工作措施》,提振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以干部敢为助力乡村振兴。
“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实际行动,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力举措。”靖江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查快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