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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晚,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资阳市雁江区康乐路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驾醉驾检查时,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正准备掉头,执勤交警立即上前让其停下,而驾驶人却加速驶离现场,最后交警指挥其他执勤警力对该车进行拦截。
经查,驾驶人卓某系当晚饮酒后驾车,在看到前方有交警在设点开展酒驾时,害怕被查所以就想掉头往回走,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随后,交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卓某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3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对卓某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警方提醒
交警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检查,是给酒驾醉驾者一次停车接受检查处理的机会,可能因此减少一次酒驾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出行。
(兰笛 李凤洁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