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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虚假破产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公检法司法机关反映。
如果公司、企业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则构成虚假破产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虚假破产罪
(资料图片)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虚假破产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